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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Sean老師要來跟大家分享一些,其實大家已經學過的法律英文單字,但卻不知道.

A Jury (陪審團)是依法選出來的一群人,他們發誓(vow)要考慮案件的所有事實,來決定真相地底為何.

A grand jury (大陪審團)由12到23人組成,用以決定有嫌疑是否應該加以起訴(prosecute). A petit jury(小陪審團)則由12人組成,在審判(trial)中決定被告(defendant)是否有罪(guilty).

在美國法律中規定,在被告未被宣告有罪前,陪審團必須認為被告是無辜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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